鯊魚先生來信問:

請問有一些卡奴(卡債族),已被銀行追著跑路,是否還能參加國民年金保險,如果可以的話,等到六十五歲請領時,是不是會全部被銀行追扣?這方面在《國民年金法》內是否有所規範,另外,此等卡債族之前參加的一些壽險、醫療險等,到需理賠申請時,是否也會被銀行追扣無法領支?是否有法律依據?

律師胡峰賓答:

未滿六十五歲國民,在國內設有戶籍而未參加社會保險者,應加入國民年金,所以當讀者符合加入國民年金時,則必須加入國民年金。關於國民年金的相關給付,依照《國民年金法》第五十五條規定,領取本法相關給付的權利,不得作為扣押、讓與、抵銷或供擔保的標的,所以債權人是不能扣押國民年金相關給付,但如果領取後存到銀行成為一般存款,就可以做為強制執行的標的。

存入帳戶則可扣押

另外關於人壽保險給付部分,若保險事故尚未發生,則因保險給付請求權尚未具體產生,債權人無從扣押保險金;但若保險事故發生,而有指定受益人時,因該保險給付對象是受益人,保險金請求的權利屬於受益人,債權人也是不可以扣押;但如果保險事故發生後,沒有指定其他受益人時,保險給付領取之後,將其存入債務人銀行帳戶,則如同前述成為一般存款,就可以做為強制執行標的

(記者呂志明採訪整理)

想知道更多艾多美商品資訊,請持續關注Sunny's 艾多美生活點滴分享

若你只想購買,不想加入會員,可以找Sunny幫你訂蛤~XD

更歡迎你加入艾多美ATOMY會員,找我當推薦人喔~

加入艾多美商品使用經驗分享群組~可得到更多艾多美訊息~

有興趣經營艾多美的朋友,也歡迎你加入我們的團隊 → 點此加入我的LINE

艾多美atomy會員註冊加LINE.png   艾多美atomy會員註冊LINE 2D.JPG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un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