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洪菱鞠/台北報導
從事直銷、傳銷究竟能不能發大財?日前有平面媒體在頭版大篇幅報導,從公平會調查報告推算「僅千分之三年收入達超過30萬元」,對此,中華民國多層次傳銷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陳譽錚認為,不論參與人數與營業額,傳銷產業基本上一直在成長,對於公平會公布的統計數字,該媒體用錯誤解讀換算出錯誤結果,反應了外行對該產業的不了解,凸顯出產業的「美麗與哀愁」。
根據公平會發布2018年發布107年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調查結果,全台傳銷商統計有計346家,從業人員達308.38萬人,其中,傳銷公司平均領取佣(獎)金30萬元以上之事業為4家,占總傳銷公司家數346家的1.16%,而《自由時報》在報導中指出,「年領超過30萬元以上者僅1.16%、9,709人,若以傳銷事業總人數來推算,1千人中僅約3人可熬出頭」。
對此,在傳銷產業待超過20年的陳譽錚反駁表示,原始報導對於公平會的數字解讀不精準,首先,1.16%指的是傳銷公司家數,而非人數;其次,據他了解,以安麗公司為例,該公司的DD聘位月收入超過2.5萬元,換算年收入是30萬元,光是一家安麗的DD人數約有11,000人,而調查指出有4家的經銷商平均年收入超過30萬,其公司總人數勢必遠遠大過9,709人這個數目。
而去年有領取佣(獎)金者僅83.7萬人,在308.38萬人占27%,關於這一點,陳譽錚則是持同意看法,「這不代表是壞事,而是代表該產業越來越健康化、正常化,至少有70%的人是為了產品而來,換句話說,這個行業漸漸被認可是正常的消費管道,對於要不要加入傳銷作為事業來賺錢,那是個人的選擇,但會有人被優質產品吸引而來,這件事情反倒是機會點,不是危機點。」
不過,陳譽錚也提到,外界對於傳銷產業有著兩種截然不同認知,站在傳銷從業人員立場來看,認為該產業成本低、無風險、可以和大家分享等眾多優點,但不懂的人視傳直銷的多層次拉人頭加入為亂源,把它汙名化,所以才說是「美麗與哀愁」。當然,沒有說傳銷一定很好賺錢,但傳銷在某程度上是一種生活方式的改變,不僅創造一個消費,也有可能帶來被動收入,再進而倍增時間、人脈、業績。